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4-11-01浏览次数:10

班级

根据江苏省资助管理中心有关2024年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要求,现对我校2024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中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。 

一、总体要求

本次评定工作的评选标准及申请条件请严格按照《我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》进行。分配额度参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人数,具体额度划分见附件1,各班级须在额度内评选,确保做到应助尽助。各班级在评审过程中,要广泛宣传,让每位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知情,坚持公平、公开、公正的原则。

二、评审对象及资助标准

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(含预科)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,必须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。

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,具体可分三档:一档每生每年4700元,二档每生每年3700元,三档每生每年2700元。国家助学金将分秋季春季两次发放,每次发放获助金额的一半。

对于原建档立卡(脱贫家庭、脱贫不稳定家庭)且被我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,原则上要求给予最高档资助。

三、评审程序及时间

10月31日—11月1日:申请学生本人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“资助申请平台”中提交申请;

11月1日—11月11日:学院审核,确定发放档次,公示3天,并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“资助申请平台”中“资助管理”栏目中审核填报,同时报送汇总表(附件2),学院进行公示;

11月12日—11月20日: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,并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,评选结果全校范围内公示。最终将评审结果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。


附件1卫管院助学金补助金额划分.xlsx

附件2:我校2024年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.xls


Baidu
sogou